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保证。历史经验证明,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是各族人民之祸。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7·5”事件是由境内外“三股势力”内外勾联策动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险恶用心是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达到其分裂国家的目的。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地各单位尤其是新疆、西藏等地区当前要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中央要求,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采取各种措施,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质和复杂的政治背景,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地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全力做好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切实做好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当前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也是最应当取得的实效之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但发展的前提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情也干不成。能否坚决维护和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对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和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重大考验。要充分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农村基层组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党员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既要形成强大的政治声势,又要把工作做实做细,把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个人。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把民族团结教育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急需、最紧迫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加快广大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完善社会稳定信息预警处置机制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做好各种社会矛盾的排查处置,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件。
做好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是否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作为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能力作风的最直接检验,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尤其是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的现实考验,努力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