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专业化。在业务建设上,充分强调专业性。稳定的人员,有利于专业知识的积累,有利于对他们开展集中的系统性的专业知识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程序化、合法化要求。对专职调解员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主要组织学习《婚姻法》、《劳动法》、《心理学》等在调解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知识与技巧、调解协议书制作实务。街道司法所每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等等。通过强化专业培训,使社区专职调解员的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调解方法技巧不断完善,依法调解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强化。
——待遇工薪化。为了更好地吸收相对高素质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并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我们从落实专项经费、提高福利待遇着手,把社区专职调解员经费统一列入财政预算,由区政府和街道两级财政分别承担百分之五十,给予每位专职调解员每年10000元的补助。07年底区政府增拨专职调解员 “以案代奖”经费。经费上的保障解决了专职调解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全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去。月湖街道迎凤社区专职调解员上岗后不久就成功调处了因房屋平台年久失修,三年拒交房租的积案。
——队伍建设规范化。我区高度重视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健全了调委会学习、例会、排查、回访等20多项工作制度,实现了调委会徽标、图章、制度、文书、程序、统计等工作要求“六统一”,针对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还制订了三项制度,规范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工作指导制度。成立调解工作指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政法委等部门组成。指导小组定期到街道参加专职调解员的学习交流会,解答调解员遇到的疑难问题,发现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指导,组织典型案例庭审观摩等。及时掌握社区专职调解员的工作动态,开展针对性的指导。通过发挥各部门优势,齐抓共管,提高了专职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二是建立培训例会制度。除每年一次的集中培训外,街道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专职调解员例会,交流每月开展调解工作情况,对复杂疑难案例进行集体会诊,集思广益,共同分析案例,讨论最佳调解方案,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达到了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建立职责考核制度。为奖优罚劣,激励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统一制订了社区专职调解员年度考核办法,街道司法所长为指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司法所组织实施,按照德、能、勤、绩,对专职调解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结果报区司法局备案,考核实绩作为续聘、先进评定、等级晋升和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成效评价:
四年多来,我区的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在基层维稳战线上充当起不安定因素的“情报员”和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员”,并成为提升人民调解品质的“推进器”以及基层社会稳定“减压器”的作用,牢固筑起了建设“平安海曙”的“第一道防线”。
——延伸了预警性信息触角,为政府掌握不安定因素起到了“情报员”作用。专职调解员来自社区,深入群众,扎根基层,而且每周不少于3次全面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