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宁波市委管理领导职位报考的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驻甬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宁波市委管理领导职位和奉化、宁海、象山、江北、鄞州等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慈溪、海曙、江东、北仑等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对报名条件规定比较具体,报名对象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根据报考的职位,具备职务、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专业等方面相应的资格条件,并要求身体健康。同时,从有利于提高人选质量,以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这次规定获得过较高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选派援助省外艰苦地区工作成效显着的,科研成果获较高奖项的,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时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志,可直接确定为笔试入闱人选。对2003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5、本次公开选拔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答:对资格审查环节进行优化,引入初选评价指标体系,是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一大创新。这一做法符合国际选拔高级管理人才惯例,符合干部成长规律,也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工作暂行规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选拔干部质量,降低各种社会、经济成本,同时也为今后公开选拔工作常态化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在公开选拔中实行初选,关键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增强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我们先后召开了十多次研讨座谈会,反反复复进行了模拟测评,征求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余姚、镇海进行了试点,从两地试点情况看,这一做法可操作性强,社会反响较好,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初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内容及特点是什么?
答:公开选拔初选评价,是指在公开选拔工作的资格审查环节,按照预先设定的指标体系,以量化打分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学位、培训锻炼、荣誉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按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名人选作为笔试入闱人员。
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领导岗位经历”、“相关性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和“荣誉情况”等10个主要指标、35项评分标准。整个指标分共性和加分两类,其中“学历学位”和“任现职时间”2项指标为共性指标,所有对象均可加分,根据不同情况赋以不同分值。其它8项指标为加分类指标,具备相关条件的报名对象才可加分。
初选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在于,坚持了客观性、可操作性、体现选人用人导向性以及可拓展性等方面原则,注重对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突出任职岗位经历,强调学习培训经历,重视基层工作经历,体现绩效考核理念。
7、通过初选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赋分后,如何确定笔试入闱人选?
答:经初选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赋分后,每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10名至50名的,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笔试入闱人选;51名至100名的,取前15名;101名以上的,取前18名。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